本公司新注册了一个商业城分公司,具体经营方式说白了就是这样的,分公司把铺面租给各商户,每月收取商铺租金,具体经营什么东西由各商户自主经营,具体几个方面,贩菜的、农富产品的、卖衣服的、水果的、开发廊的、公用电话的、香烟零售、日用杂货的等等。老板想只办理一个营业执照,由我们分公司代扣代缴税金,具体各商户不办理营业执照,这样行吗?代扣代缴也是要各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的呀,这种事情如何处理?
热心网友
你们老板想这样做的话,首先要和税务及工商协调好。由你商城统计户数报给税务所(税务会有人下来检查的),税务所根据商城大小、商户多少给商城定税。商城再将税款分摊到各租赁户头上。而商城自己缴纳自己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我们这里就是这样定的。关键是要与税务协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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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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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老板的做法是可行的。前提是你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里包括了各商铺经营的东西。这种做法对外的解释就是这些商铺都是你老板的,这些商铺的小老板都是你老板手下的员工。这种解释对政府机关而言是没有漏洞的。但在操作起来有相当的难度和困难,首先,你们收到人家的租金不能入租金收入帐户,否则税务局抓到就完完了,必须通过其他渠道入帐。其次,这些小商铺不设帐本(对外这样说),所有的进货,销售收入由你们统一结算,然后由你们将属于他们的利润扣掉租金再发给他们,对外称这是奖金,也可以说成是奖金。上面的第二点各商铺小老板不一定肯,肯定会担心你们骗他们,这就要够你们拿出足够使人信服的结算制度。上海的大食代广场就是这种类型操作的,只不过他们各商铺经营的都是快餐,操作起来比你们简单。关键是你老板要办得到这么广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以上是我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