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吞掉了私有经济
热心网友
老鸟回答对。
热心网友
50年代初期的公私合营是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是我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大体上经历两个阶段:1,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是通过将私营企业中的官僚资本主义部分收归国有或由国家对私营企业投资等方式而产生的。1954年后,这种形式得到迅速发展。2,全行业公私合营。1956年初,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国家控制了原料市场,割断了资本主义经济同个体经济的联系,出现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新高潮,在几个月内,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1966年9月起,停付资本家的定息,公私合营企业完全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
热心网友
同意楼下的
热心网友
这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它不同于对官僚买办资本主义的没收政策。对民族资本主义主要采取的是赎买政策,既由国家出一部分资金,赎买资本家手中的一部分股权,这样就形成了国家与资本家合作经营了,简称公私合营。
热心网友
建国初期, 党对农业 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简称三大改造).在对官僚资本给予没收的同时, 对民族资本采取了限制 利用 改造的方针.具体作法是对私有企业派驻政府代表, 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工人利益, 同时帮助企业摆脱由于前期战乱造成的困难. 使企业形成由政府(公)与资本家(私)共同经营的局面,既称之为公私合营. 为后来全部转变为国营(如今叫国有)奠定了基础.如果对此有兴趣可以看看小说
热心网友
私人企业(工商业)转成国营.以后私人办工厂叫黑工厂,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