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南京的大专生(在读),前不久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大概内容如下:北京建昊集团的懂事长(袁宝憬),用钱雇凶杀人,之后法院查出真相,今年一月份被判死刑,但由于他向国家捐献495亿人民币,法院紧急改判死缓,至今还没有执行死刑。试问“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我对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真的失望到极点了。【以上消息绝对真实】 问题补充:不相信的话,大家可以去查一下,我敢肯定:内容绝对真实的,是在辽阳中级人民法院判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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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判处啊,不过现在说还是判死刑的啊 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上午9时,轰动一时的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亿万富翁袁宝璟涉嫌雇凶杀人案,在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辽宁省辽阳市人袁宝璟,1992年在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仅为20万元,半年之后袁获利200多万元。随后他转向股票、债券。1994年袁宝璟离开股票市场,一口气吞下60多家企业,成了远近闻名的“商业奇才”,到1996年其资产达到30多个亿。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6年秋天,袁宝璟怀疑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损失九千余万元是刘汉与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汪兴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刘汉,得到袁宝璟的认可。尔后,袁宝璟出资16万元让袁宝琦交给汪兴。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李海洋(己判刑)在四川省广汉市向刘汉近距离连开两枪,因未击到刘,便逃离现场。 1997年以来因汪兴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以打电话、写信要举报袁宝璟的违法犯罪事实相威胁。2001年初,袁宝璟对袁宝琦提到了汪兴的恐吓威胁,袁宝琦提出:“不行找人给他办了,花两个钱呗。”袁宝璟表示“行”,并提供30万元资金。袁宝琦找到袁宝福,让他把汪兴做掉。袁宝福向袁宝森提出此事,袁宝森主动提出去做。2001年11月15日,袁宝森持刀对从家出来的汪兴后背砍一刀,随后在二人厮打中将汪兴刺数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汪兴之损伤为重伤。事后袁宝琦交给袁宝福人民币9万元。 汪兴被扎伤后,不断威胁、恐吓袁宝璟,袁宝璟再次向袁宝琦提到此事,并说“不行就办了他”。之后,袁宝琦对袁宝福说“把尾巴活干完”,并交给袁宝福人民币18万元。袁宝福与袁宝森密谋后,并跟踪和掌握汪经常出入地点。2003年10月4日23时许,袁宝福与袁宝森猎枪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二枪,汪当场死亡。尔后,二人逃离现场。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无视国法,袁宝璟因怀疑刘汉与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导致资金损失,伙同袁宝琦雇凶杀害刘汉未遂,又因受汪兴敲诈恐吓,而雇凶杀人,由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具体实施杀人行为,致被害人死亡。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应予惩处。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晓春经济损失108 538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玉芳经济损失10 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汪曦江经济损失5000元;四被告人互负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宣告后,四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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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人人当然"平等"了,只要你有钱你也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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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从语法来说吧,欧美语法严格讲究规则,也就是----法制;我们中国使用汉字,汉字重意会,没有约定熟成,也就是----人治。你说的问题是自古以来中国官场都存在的问题,除非闹到皇帝那,或闹到所谓的清官的手上;人治,搞好了是福,搞不好是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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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人平等,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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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我们的地球上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只是有一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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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西方国家都不是100%做到,何况在现在法制并不健全的我国.公平,公开,公正三原则只是人们的美好愿望与政权阶级的宣传口号,若你真的信以为真并以此来审视你所生活的社会,那我劝你先买点降压药为后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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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亿万富翁被判死刑难道还不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至于他是否因为献金会被改判合法性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参照刑法中关于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从轻的原则看并没有不妥和违法据说该人还持有一印尼公司百分之四十的股份至于瑞士银行的存款尚未查明而且本人并未表示将款项捐献给国家是由其受益人该犯妻子自愿捐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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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没哪个国家实现呢!哪个国家都有不把法当回事的人!还有一点要说的是:2001年的一期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2个老人的儿子是恶霸,横行乡里.老人觉得无颜面对乡亲,在夜里杀死了醉酒熟睡的儿子.后来,乡里群众联名上书求情,还是没能改变2位老人无期徒刑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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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我们的地球上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只是有一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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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有那么多钱?中国首富不也才500亿吗?他前20都没排上,怎么会有这么多,还不是法院乱说的。这就是法律,世界各国都是这样,要不怎么叫统治阶级?我们只有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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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句空话,天下乌鸦一般黑!以前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现在是有钱能使磨推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