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5年毕业分配到韶关一家国企业,02年请长假外出打工,单位给我出名处理,但档案还在原单位。现在北京一单位工作,要求我把档案调到北京人才,方给我买保险。 原单位要看这边去函,才决定是否放档案,这边又说不直接对单位去函,要求我把档案存在韶关人才,可我没时间回去,也当心原单位给我磨时间,等不起耗不起。 原单位人事还说叫我去个档案索取函加盖公章,他就可拿出我档案,这样做可取吗? 感谢给我回答!

热心网友

完全可以的本人不是必需过去的只要代理人持有你的有效证件并且事先打好招呼就行不过对方很有可能要依次为由收取一笔费用不过按照规章制度这是不允许的档案必须通过类似公文的形式邮递不过实际操作中很多人都是通过熟人直接拿档案的这样相对而言更加放心一些丢失的可能性相对比较小一些

热心网友

可以请别人代理,需要一下物品:委托书(最好能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当然要先到北京人才开据档案调函才可以!

热心网友

可以的!我知道有人办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