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约 两米。一天,甲家夫妇下田务农,将两周岁的儿子丙 锁在自家的院子里完。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 墙,将丙的左眼啄伤。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 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A、完全由乙家承担B、主要由乙家承担,甲家也应自担一部分C、应由甲乙两家分摊D、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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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本案中的受害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故在确定责任分配时甲家夫妇是否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便成为一个重要考虑因素。考生可能认为,甲家夫妇将丙独自锁在家中,未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因而选B。但是,甲乙两家的院墙高达2米,一般的家禽难以飞越,若要求甲家预见到这一结果的发生,则未免过于严苛。其实,只要损害发生,若采用从结果推原因的方法,我们几乎总能找到监护人的不严密之处。其结果可能是,何谓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将变成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另外,动物致损案件中,无需证明侵权人存在过错,只需他人对该损害的发生无过错便为已足,而他人的过错应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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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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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为B.理由如下:虽然按照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属于无过错责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本案有特殊之处,那就是对方被动物损害的是两周岁的儿子,而对才两周岁的婴儿来说,有于其却乏根本的自救和生存能力,其监护人必须对其实施一定的管护,而不是锁在自家的院子里。因此,甲家夫妇对丙是没有进到应有的监护责任的,因此,甲家夫妇是由一定的过错的。所以,甲家夫妇的过错必然要导致其分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所以,应当选择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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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予适当补偿 。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甲家夫妇下田务农,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玩,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对所发生的事故,甲家夫妇负有主要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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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该法律规定可见,我国民法所规定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不存在被害人有意挑逗等过错行为或者第三人的过错行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此处应当完全由乙家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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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完全由乙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