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一家新单位工作,还处于试用期。有一天我坐同事的摩托车上班,结果他开车撞了出租车,好在两人都只受了小伤,由于他没驾驶证,于是负全部责任。要被拘留,结果通关系花了8000元,免于不责任,赔出租车1100元,现在他让我承担3000元,请问我现在是不是应当承担这3000元,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要是我受了重伤呢? 要考虑到我在试用期,他在单位已经2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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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看法:第一,从法律关系上讲,因为你的同事没有驾驶证,把出租车撞了,理应承担全部责任!所以他应该赔付出租车1100元损失!第二,因为你的同事没有驾驶证驾车,他还应该承担被拘留处罚的法律后果。但他通过疏通关系,花费了8000元,免予被拘留的处罚。这部分损失的受益人是你同事一个人,理应他一个人承担这8000元费用。第三,因为车辆是你同事驾驶,他没有驾驶证,过错在他;而你作为搭车人,没有过错的。所以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四,考虑到你和你同事的关系,而且你是搭载了他所驾驶的车辆,从受益的角度以及人际交往的角度来讲,你受了部分益处(排出交通事故)。但是现在出了交通事故,所以你可以从受益人的角度、以补偿的方式、慰问的性质承担一些损失费用。不过你承担的损失费用应该在第一项,即赔付给出租车驾驶员的1100元中来分担;而且分担比例应该小于你的同事。(因为第二项受益人完全是你同事,他完全可以接受拘留而不用付出8000元。)结论:你出于道义、融洽关系、基于同情承担550元以下才符合法律精神以及道德准则。超过此范围,干脆分文不出。过分要求的同事不接触也没有什么!不要以为在一个单位做老好人就左右逢源,要有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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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惯着他,你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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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出于朋友和同事的友谊酌情帮助;实际上,你没有法律的义务拿钱的;你的同事主动向你要钱,很不仁义的,这样的人不可深交。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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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承担不起了,你还是帮帮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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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出于朋友和同事的友谊酌情帮助;实际上,你没有法律的义务拿钱的;你的同事主动向你要钱,很不仁义的,这样的人不可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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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情来看,事故并非全部或部分因你而起,且你也不是驾车人,因此无论无证驾车的责任还是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都与你无关。所以,在法律上,你没有责任。上面“兔宝宝”的回答有误,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并未强制乘车人须事先调查驾车人是否有驾驶证,因此乘车人——你,在法律上无过错(在法律上,一般侵权行为的发生需要有侵权行为、主观过错、侵害后果、行为和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四个方面,缺失一方面,则不可能构成侵权),当然也就无责任,更无须与无证驾车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更未构成共同侵权)。法律不可能要求乘车人负有事先调查驾车人驾车资格的义务,试想,如果这样,长途客车的乘客怎样调查?中途上客者如何调查?坐火车的呢?延伸开想,这就很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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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回答都很好,出于道义和人际中的朋友关系,酌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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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你坐同事的车,同事开的车。说明他是驾驶者。他驾车技术有限,出了事自然他担待责任。比如一辆大公交车和别的车相撞了,司机也不可能叫乘客担当责任撒?那是完全没道理的。如果你和你那位同事的关系比较好,你觉得你坐他的车出了事,心理过意不去那么你就可以考虑帮同事分担一些。具体分担多少就看这位同事在你心理的重要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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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讲,他是没有驾驶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你如果在事前知道他没有驾驶证的话,也是违法的。那么要一同承担法律责任。你负次要责任。如果你有负伤,他要负责你因此带来的损失。如果是因为你造成他分神,而发生的事故,你就要负相应的责任。无论怎样,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现在,已经事情处理完毕,你可以酌情考虑给他一点补偿,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责任,可以少给一点,作为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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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驾车,就该担责任,你不驾车,就不该担责任,哪怕是经济方面。否则,会影响到你试用期满的考核结果。 实际上,你可以出于朋友和同事的友谊酌情帮助;但是你没有法律的义务去拿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