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劳动仲裁。又通过法院一审,终于等到了一审的判决书。已经是几个月过去了。累啊。我也不想再上诉了,可是判决书的内容却有很大问题。首先他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居然少给我算了500(这一点大家不用怀疑绝对是少算了)我打电话问法官,却被一口否认。就说没错还说不服就只能提起上诉。但我确实不想在上诉了。再说只是计算错误,至于上诉来解决吗?应该用什么方式解决呢?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可是国家赔偿是针对执法者的违法问题。这个应该算失职吧,好像够不成违法)或者我到哪里投诉呢?这个算不算是笔误呢?裁定可以解决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裁决书上说关于我要求对方承担劳动仲裁费用问题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那应该属于哪里?难道我自己掏了不成?虽说520元不算多。可是没有让我自己承担的道理啊。毕竟我赢了大部分。当时劳动仲裁裁决书说对方承担320元。这一条还可以有法律效力吗?
热心网友
劳动争议处理,仲裁是前置条件。对一审判决不服,必须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的15天内提出上诉,否则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从你的实际情况看,一审判决已经过去几个月了,判决书已经生效,不再具备上诉要件;而且加班费的计算有误,涉及的金额只有500元,无论是从上诉后二审法院是否会采信你的主张,予以改判来看;还是从上诉后交费、应诉等成本来看,确实牵扯精力,耗不起精气神,最终未必会如愿,因此,不上诉也罢。其实你也明白,本案不存在国家赔偿一说,就不要再自寻烦恼了。至于有关仲裁费承担问题,应该承认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确实存在着盲区。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之路,但是在争议双方或任一方不服裁决后,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往往会出现对诉讼请求中仲裁费由谁承担问题不审理,而只审其他问题的结果,令当事人无所适从。建议你先向单位要求裁决书中裁决的,应由单位承担的320元仲裁费,若单位拒不承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热心网友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如果上诉期间内未上诉,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因为你的一审判决已经过去几个月了,所以已经生效了。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走了对判决书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如果是出现错误,可以裁定更改。但是对判决实体的内容是有严肃性的,不能随意更改,所以、你提出的裁定方法一般不可以。当然国家赔偿也是不可能的。
热心网友
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