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学校饭店吃饭的时候,被店内员工打伤,诊断胸骨骨折,脑震荡,身上多出皮外伤,请问这样的伤害算轻伤吗?如果不是算什么?在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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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第三十二条 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从你个人反映的伤情看已经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怀疑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有疑问,那可以向作出鉴定结论的部门要求重新鉴定,仍然不服的,还可向上一级法医鉴定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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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了吗?如果对警方的处理不服,就起诉吧可以到检察院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找鉴定部门的上一级要求重新鉴定,也可以起诉后要求法院重新制定其他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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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构成提起刑事诉讼的轻伤标准了,此类案件应该是自诉案件,可以要求致害人承担刑事、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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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也可以以学校或饭店为被告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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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就是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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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能算轻微伤。在学校的饭店遭到伤害,学校必须负责,可以找校方老师帮助共同处理。校方不负责,可作为第二被告一起起诉法院,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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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骨骨折属于轻伤,脑震荡还算不上;但有一项达到就算为轻伤;建议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要求赔偿你朋友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