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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认为的:“流动资金是经营成本的百分之十”不是出自于哪个法规。而是对流动资金的测算。不一定是10%,而是根据企业现金流量的规模、速度、负债水平、管理水平等。从理论上讲:流动资金投资的估算首先应根据与项目有关的经营期每年流动资产需用额和该年流动负债需用额的差额来确定本年流动资金需用额,然后用本年流动资金需用额减去截至上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额(即以前年度已经投入的流动资金累计数)确定本年的流动资金增加额。为简化分析,根据建设期投入全部资金假设,假定在建设期末已将全部流动资金投资筹措到位并投入新建项目。  经营成本的估算:与项目相关的某年经营成本等于当年的总成本费用(含期间费用)扣除该年折旧额、无形资产和开办费的摊销额,以及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等项目后的差额。其计算公式为:  某年经营成本=该年的总成本费用(含期间费用)-该年折旧额、无形资产和开办费的摊销额-该年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粗陋之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