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摩托车撞到,结果造成小腿骨头粉碎性骨折,断成3节,脑出血,肺挫伤,系重伤.交警出现场,认定摩托车负全责,但是这家人不拿钱就医,全部要我们自己垫付,还说自己没有钱,但是他有钱.我爷爷的医药费保守估计需要10万元以上,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他如果不拿,我们可不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他如果不拿,是不是他就会坐牢?他坐牢是不是也一样要赔钱? 我真的很急,也许还有很多我没有想到的,哪位律师大哥或者懂的大哥大姐麻烦你们给我指条明路,在这里跪谢!!
热心网友
拿着交管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去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则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看你爷爷的情况,对方只承担民事责任,不会坐牢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则可以在起诉前到法院请求诉前或诉讼中的保全,但你要提供担保简单来说,现在的交警处理只能作为一个程序,结论也只能作为一个证据,所以你不能直接拿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去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而必须通过起诉,经过法院判决,确定了对方的赔偿责任后,才可以依据法院判决书请求强制执行。起诉时要准备所有的医药费单据、住院证明、交通费单据、护理费证明、营养费证明、误工费证明(护理人员的误工)等等,作为证据。如果你爷爷死亡或残疾,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总之,建议你请一个律师,这种交通事故的案子最好打,你最好马上去起诉,因为诉讼时效是1年,过了可就没办法了最后补充一点,你爷爷的医药费可以先请求已发生的,或者医院证明今后的医药费为多少也可以一并主张,不影响对以后实际发生的费用在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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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交警处理。如果不接受交警的安排,或过了一定期限,只能上法庭。法庭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先行执行部分款额的案例,如果法院判了也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