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相爱过,但是分手三个月了,是他提出的,分手的理由是:和我在一起感到太累太吃力。在一起时,他有送我手机和项链,还有一些小东西,请问大家提供意见,东西要不要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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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然是分手啦,也是他送给你的东西,你可以不用但你还是把它当住一种收藏品收藏起来吧,男人嘛,还是有一定的尊言的,如果你还给了他,那不是给他的内心里撒盐,就像你买给他的东西一样,他也不会还给你的话,那你的内心里不也是一样的痛?所以还是不要还给他为好。你可以放在一个自己不经常注意的地方,以免自己看到物品就会想到此人,给自己的内心添上层层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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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提出就不需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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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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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才还好象不太好,容易让他感觉你忘不了他,只会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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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保留了,做个纪念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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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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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有送过他东西吧,他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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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家所说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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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爱他就通通还掉,爱他就留下,或者反过来,不爱他就留下,爱他应通通还掉...个中玄机,自己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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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的还是还吧, 如果他不收再留下. 小东西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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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啊,是他送给你的啊,干嘛还还回去啊!我也有过和我的女朋友分手,我送给她的东西我可不想要回来,要回来的话就会给自己增加伤痛.我想他也不想要回去的,所以你最好不要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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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了,作为一段历史的见证收藏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