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我交了一次税按9.33%,现8月我又一次的去开税票却要按19.55%算,说是租给单位营业用的,我觉得太不合理了,欺负老百姓,我该怎么办房子也不想出租了.附:那单位作为仓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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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出租应缴纳的税收:①房产税=租金收入×12%;②营业税=租金收入×5%;③城建税=营业税额×7%或5%或1%(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县城和建制镇或其他地区);④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800元)×20%(当每月租金收入≤4000元时)或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20%)×20%(当每月租金收入≥4000元时)⑤其他政府性基金如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3%,全国统一),防洪保安费(各省自行规定)等。如果折算为总的税负率肯定要达到你所说的19.55%的比例。至于合不合理,也不是由谁说了算,因为这是国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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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办了一个出租房屋的业务,房产税是租金收入的5%,没那么多呀!是不是哪出错了呀,我也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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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他不告诉税务局行嘛?对方单位要发票入帐的!不过你可以跟那个单位商量下,开成员工宿舍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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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份合同,给税务局的租金低点,税可以少交。或不告诉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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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诉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