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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光!网络本身应该和传统媒体一样,都应该受到严格的版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网上任何人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你不能因为是网上,你可以发匿名的东西,你就随便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这同样要承担名誉损害权责任的。至于网上传播甚至可能比印刷媒体传播还要快,还要广,而且它造成的伤害,有时候是不可弥补的。因为大家上一个网页,可能这个网页一辈子就上一次,即使你在这个网页进行更正了,但是读者不可能再回来了。 “所以我就建议,我们国家的人大立法机构对网上的名誉侵害应该给以严惩。同时我建议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这是全球化时代、身份认同时代。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 此言一出,网上哗然。 据记者查实,李希光的这个讲话其实出自一年以前。去年4月29日,广州电视台《都市在线》栏目邀请李希光做了一期访谈节目。谈到网络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时,李希光表达了上述观点。 一年前抛下的石子儿,现在突然溅起水花甚至汹涌起来。他的讲话被转贴于各个论坛,网上因此而起的议论十分激烈甚至刺耳: ———侵犯人们说话、撰文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这一点点自由也要被剥夺,这是再残忍不过的了。 ———有了BBS或网络投稿,老百姓的思想和情绪都有了倾泄或发泄的渠道,有意见或建议,有牢骚或闷气,都到这个虚拟的垃圾桶里尽情地倒嘛。多给些宽容和理解,怎么就那么难? ———就像现实中人们说话一样,那些喜欢在街头评论几句的,只能说明他对某一件事情的关心;但如果他还没说话,你就让他先说出自己的名字、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你觉得这个人会如何感受呢? 知名网友安替似乎一直很关注李希光,他说:“李先生在国内国际媒体交流方面是有一定地位的,这个不可否认,比如CNN遇到一些大事的时候,首选的媒体方面的中国专家就是他,他会持自由派观点,但奇怪的是,他在国内的发言,却是那么反西方、那么莫名其妙。” 当然也有一点微弱的不同声音,有观点认为李希光的本意只是希望加强网络侵权管理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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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从国外传过来的,好像韩国已经很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