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签了1年的合同,试用期是6个月,国家规定的签了一年,试用期是3个月,这合同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我不知道这合同是不是还具有法律效应,我如果走人的话,是不是要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可以直接走人,因为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辞职证明谢谢

热心网友

你公司的这份合同完全不合法,应请公司补发给你三个月正式公司的差额,公司不给辞职证明?是否就是退工单呀,这个在劳动法也是有规定的,你离职七天内公司就应该给你办好,你先协商,如果公司还是不同意,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那儿的工作人员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的。辞职最好是提前一个月,要先书面申请然后请公司负责人签名,自己多留个心眼复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