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位四岁多的小朋友安装了心脏起博器,要求入学。我村幼儿园怕承担不起责任,教师也害怕照顾责任。村应否让他入学,法律依据如何。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凡学龄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