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向民生银行贷款购买房屋.现<房产证>和<元税证>已通过发展商办好.在购房时支付的首期和后来补交的房屋面积差价,由发展商给我开出收据以作已支付证明.现在发展商通知可向银行用收据换领正式发票正本.可是民生银行坚持由自己保管正本发票,业主只能持有发票复印件.我们楼盘有两个贷款银行,一个建行一个民生.可是建行可以交发票正本给业主,民生就不行.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会对贷款人不利吗? 我向银行咨询,但给我感觉他们是要么不愿意讲明白,要么负责人太不称职,因为她对于这个规定并没充分了解,只是说这是银行规定.所以我觉得好象有点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