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司机黄某将横穿马路的七岁小孩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鉴定,司机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现死者家属将司机起诉至民事法庭,死者家属要求司机要比法院判的赔偿金额多赔付1万5千元。司机因经济困难只答应按法院判的赔偿金额赔付。法院认为双方无法调解,先暂停审理,等刑事案判下来再审理。请问有关法律专家,如果司机未按死者家属要求赔偿,是否会对判刑有影响,死者家属是否有权要求加重刑罚???刑事法庭会判司机什么刑罚?望有关法律专家给予指点帮助。或发送邮件至E-mail: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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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司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在提起刑事公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司机未按照家属的要求进行赔偿,并不影响其定罪,因为法院认定的赔偿标准是有法律依据的,司机只要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则视为对受害人家属就民事方面进行了赔偿。死者家属无权就此向法院要求加重司机的刑罚。对于交通肇事案件,由于此案案件属于过失犯罪案件,司法实践中一般在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或家属进行了民事赔偿的,对犯罪嫌疑人处以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