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女朋友,2003年她和她丈夫离婚了(2001年她向娘家借了2万元给她丈夫开店),结果在法庭上,她丈夫(应说是前夫)不承认借钱的事.如果你遇到这件事怎么办?补充:法庭没把2万元判给女方,因为没有借条("亲人"借钱谁好意识写借条).不知法律对这件事就听之任之或纵容那些可耻之徒吗?请广大网友注意提防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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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你女朋友当时也太不小心了,不能怪别人。法律就是这样的,没有真凭实据的话,靠同情心是没有用的。有一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不要总是想着去报复恶人,恶人在做坏事的时候,上帝已经惩罚他了。”所以也不要太想不开,没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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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面前,讲的是证据,没办法,只能是吃一堑长一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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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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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法律上怎么办......我只能说它不是爷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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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三位的说法。另外,我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里应当含有这2万块钱,这样想,心情能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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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没有办法的,你没依据,法律面前是讲证据的,既然借钱而且又不是几百,上万的肯定要打借条的,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如果是我找别人借这么多钱,别人不说我也会主动打借条的,因为这保障别人的同时也是保障自己,钱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要是以后别人反咬你一口说你借的是3万呢,一切皆有可能所以牵涉到钱就要清清楚楚的,含糊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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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亲财不亲,在经济上还是要先小人后君子,留下字据是我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