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辆汽车,同时从AB两地相对开出,6小时后两车行驶的路程是AB两地距离的3/5。甲每小时行42千米,比乙每小时少行1/7,那么,AB两地距离是( )千米。我得910,书上偏偏写的是900,“比乙每小时少行1/7”这句话里到底谁是单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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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点糊涂,看来应该请教汉语专家了。“甲比乙每小时少行1/7”与“乙比甲每小时多行1/7”是一样的意思吗?我认为是不同的。“甲比乙每小时少行1/7”,我的理解是乙的速度为1,则甲的速度是6/7;“乙比甲每小时多行1/7”,我的理解是甲的速度为1,则乙的速度的8/7;两者显然是不一样的。例如甲的速度是42,按“甲比乙每小时少行1/7”,乙的速度应该是42÷(6/7)=49;按“乙比甲每小时多行1/7”,乙的速度应该是42×(8/7)=48。对于本题,我认为AB两地距离=6×(42+49)÷(3/5)=(6×91×5)÷3=91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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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了,我算也910~我们用另一种方法算吧,设X~ 设乙的速度是X千米/小时 那么,由题可知道,甲每小时比乙少行X*1/7,∴42=X-X*1/7甲的速度,没争议吧 得出X=49,是甲的速度。49千米/小时 然后,行驶了6个小时,(42+49)*6=546(千米) --6个小时共行驶路程 546÷(3/5)=910 ...... 那句话很显然 ,乙是单位1,说完整了是,甲每小时比乙少行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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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比乙每小时少行1/7,就是说乙比甲每小时多行1/7,那么乙的速度就应该是42*(1+1/7)=48。算出来和书上一样,书上的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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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比乙每小时少行1/7,就是说乙比甲每小时多行1/7,那么乙的速度就应该是42*(1+1/7)=48。算出来和书上一样,书上的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