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开给保险公司的是支票,但它给我们的发票比支付少了几角钱,象这种情况怎么作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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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规的做法应该退回保险公司开来的发票,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入帐。如果将错就错的话,应该只能以发票的金额为准入帐,不应该将差额记入类似"营业外支出"的损益类科目,或作为一种坏帐的形式处理,也许差额的金额不大,地税不会计较.如果金额很大的话,但这种做法地税是不会同意的,因为此种做法有虚增了成本之嫌.帐务处理:1.根据发票金额入帐借 待摊费用 (发票金额) 贷 应付帐款 (发票金额)借 应付帐款 (实际金额) 贷 银行存款 (实际金额)2.差额部分应该要求其保险退还,如果无法使保险公司退款,就只能取巧,自己垫付几角,把帐做平.借 现金 (差额) 贷 应付帐款 (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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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虽然会计是严谨的科学,但没必要这么教条,要灵活处理,同意临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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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将错发票退回重开,或让对方退回差额款。可先将差额做其他应收款挂账,对方一直不退款,3年后作为坏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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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做法是退回原来的发票,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取巧的做法是,将差额部分作如下处理: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