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在网上下载下来的专辑里的所有歌曲,提供给了爱问的共享资料算不算侵权行为?一般网络上的侵权行为有什么处罚吗?

热心网友

这个问题在我国还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且操作起来也比较难.从现行法律的规定看,22条规定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并且不负报酬的情形.如果勉强套用的话,你这种行为可以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就是为了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问题在于你不是自己用,而是放到了共享资料里面,这个就很难说是属于为了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过这种行为到底应该怎么处理,现在还没有定论,因为好多事情法律上还没有办法进行操作.比如你下了那么多的歌,同时也有其他人下了很多,不可能所有的著作权人都有时间和精力去管这么多事情,所以只有健全著作权集体协会的制度,这个问题才有可能解决. 至于一般网络上侵权的处理和现实生活中没有太大的区别,除非法律有着特别的规定. 更多法律问题请浏览法易行法律咨询网:

热心网友

这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不算啊

热心网友

免费的不算。是盈利性的就算。但二者都必须争得歌曲作者、演唱者的同意

热心网友

我想应该不算!

热心网友

我想,网站上允许免费下载的,那就说明网络运营商自己已经心知肚明,就是为广大音乐发烧友提供下载的。这不触及法律。但是您又拿自己下载的歌曲提供给了爱问的共享资料,这就值得商榷了答案有两个“合法”&“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