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新开了个公司,有点劳动合同上的问题要咨询大家:1、 公司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 社会保险是否必须缴纳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缴纳?3、 住房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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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都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外资企业也不例外。同时,每个劳动者都应了解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2。第二条规定:“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是必须缴纳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不是以赢利为目的,属于国家基本保障的性质。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缴纳。 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更多法律问题请浏览法易行法律咨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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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是必须签的。二。社会保险是必须上的。但好多公司都不这么做,等到解聘劳动者时就会出现很多麻烦(当然是在碰到较针的人的时候。)。因此建议最好签个合同,上个保险,因为不光保护了劳动者,也保护了用工者。至于住房公积金,也是必须要缴纳的,如不缴纳的话,可能会被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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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法律规定, 公司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很多不执法的。2、 社会保险必须缴纳的?是从与职工签定合同,试用期满后开始缴纳。3、 住房公积金,同样应该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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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签合同的现象也很多。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但不缴纳的现象也非常普遍。三、住房公积作为一项福利,对稳定员工队伍很有帮助的,如果公司的支付能力强,就可以为员工建立相应的住房公积,如果支付能力不强,可以缓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