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是使用权,使用权人也不在人世,请问各位专家如何办理手续如果想卖如何办理过户这里使用权人是房主。不知道买卖如何操作,都要到什么部门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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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果有第一继承人就是他们继承,第一继承人包括他的子女,父母,夫妻,如果有养子女的话共同生活五年以上的和子女有同样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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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后,由继承者决定如何处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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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43条,擅自买卖公房使用权的,买卖合同无效;擅自买卖公房的,经审查允许买卖的,责令其补办手续;经审查不许买卖的,买卖合同无效。也就是说,经产权单位同意,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公有住宅承租人,可以有偿转让公有住宅使用权。因此,需要征得该房屋的产权单位同意,并经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才可以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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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继承,继承后,房产权自然成为继承人的,然后就可以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