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助产士在接生后,能提取接生费的6%作为奖励,出自哪条法规?医院在助产士接生后,从接生费中提出6%作为额外接生提成,医生手术后,在手术费中提出3%作为额外手术提成,而护士的在工作中,却没有任何这样的收入,而他们的工作的风险性却一点都不比助产士和医生的低,比助产士的风险还要高,但是医院却说,这是有法律依据的,请问,谁知道这出自哪条法规?请知道的,尽快回复,谢谢!

热心网友

哪有什么法律依据?法律是给他们专门制定的?着属于分配的不公平,属于单位内部领导水平的问题。

热心网友

根本就无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