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都算是白领吧,我觉得自己应该是属于比较讲道理的人,但发生的这件事,让我到现在都有点想不明白到底是他太自私还是我太坚持。)男友说要为了将来结婚买一个房子,于是我大概花了半年的时间帮他买房子,后来他是一次付清的,但其实都是问亲戚借的钱,以后还是要还的。后来我还帮他装修。但我很傻,当快要交房的时候我才突然很希望写我的名字,因为我觉得如果是自己的家就一定要有自己的名字,并提出一起还钱给他的亲戚,何况那个房子我因为买和装修都已有了感情,但我和他怎么说都不肯写我的名字,目的是为了将来和他的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吧。他家人也坚决不同意写我名字。我实在难以忍受不写我名字的情况,终于在一二再,再而三和他及他家人谈不拢的情况下伤心的分了手。请问大家他和他家人是不是很自私呢?我为这个分手是不是对呢?其实说真的,我和他父母也都互相不喜欢,他父母一个专制(说以后要管他的钱),一个信迷信(说我和他属相不和),都没有文化,我很不喜欢。所以我很难接受和他及他父母一起生活,并生活在一个不是自己的家里的这种事实,所以最终分了手。现在房价飞涨,我现在也还没找到新的男友,咳。有时会回忆这件事,有时甚至在想我要不要回头(我做出让步),所以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了,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