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公司是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的,但如果是在这期间合同到期了呢?公司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还是要做一段时间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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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职工来说,在孕期内即使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必须给女职工留足一定的产假,直到孕期结束以后,因此公司要做一段时间的延长才可以解除合同,而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可这样理解,当遇到特殊期时,劳动合同期限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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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回答者:法易行 称谓:法律专家 (2005-07-18 12:45:09)”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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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延长这一说法,如公司真的不和你续约,那还真的没用办法。实际操作起来还真的不好办,你可以找<劳动法>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