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某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发票的时侯对方说没有“责任”两字也行(地税机打的发票),请问这样开了发票后双方做账会有问题吗?税务会查这些吗?

热心网友

发票抬头应该开具对方单位的全称,即:某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要贪图简便。有的时候,相差一个字,可能又是另外一家公司了!

热心网友

发票抬头应该开具对方单位的全称.普通发票象这样问题也不大.如果方便的化可重开,不方便就算.如果是增值税发票就不行了.

热心网友

发票抬头应该开具对方单位的全称,错了退还让他们重开,如果说有税号(或税务微机代码)更好,只样每个公司只有一个税号,出现差错就一定要退回。

热心网友

没事,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是无限责任公司。少了“责任”二字并不能引起奇意或者就指另外一家公司,发票上规范的简称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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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那么严重,写单位时可以有一定的简化。

热心网友

这问题是不大的,税务局才不会理得这么仔细呢。但前提是这家公司不要出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