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方:我 以下简称:我 男方 以下简称:他本人于2002年8月经友介绍与一名香港男了认识后同居,我在认识他的时候介绍人及他对我说他已经离婚一年多了。和他在一起的几年我曾多次为其堕胎,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最初他和他的朋友合伙做生意,我就过去他们的店里帮忙和他一起上班,但每次都是上了几个月后因为有了BB要堕胎就没有上班了,休息一段时间又接着在他们的店里工作,也正因为这样在他们的店里工作的时间,最长的一次应该是三个月,其后都是断断续续的加起来还没有半年。2004年1月我发现自己又怀孕了,当时有些犹豫这次要不要生下这个孩子,到医院检查时已经有流产的迹象,在加上医生说要是不要以后很有可能再也无法生育,后来他也知道了,他也想要我生下这个孩子,并叫我在妇儿医院保胎,并从香港带回保胎丸给我服用。并于04年8月在深圳妇儿医院生一男孩,其母亲:我;父亲:他(附出生证明),2005年三年他以做生意为理由和我家人和伙开店,(最初他说叫我把钱拿出来开店,我说我不会经营他说对我说到时不会的他会教我怎样经营)就这样我和我爸爸一共拿了8万交给他(因为想着是宝宝的爸爸,又因为生意难做,就没有太计较所以当初没有写下任何有关和伙做生意拿多少钱的字据)合伙开店其间他除了帮忙找人装修店铺,帮忙拿货外,装修店铺及拿货全由他一手包办,因为本想着信任的关系,我爸爸没有要求查看一切费用支出的收据。装修完毕开始经营时,他就再也没有露过面,店里的一切都交给我打理,之前说不会经营会教我的那些话他也没有做到,直到最后我不会经营店铺不得不关掉,我店铺那些没有卖出的货,他就叫我全部拿到他的店里帮我卖,卖出去后钱给我。2005年7月开始他就躲着我,因我在深圳病了,小孩又在老家病了住院的原因曾多次打电话给他,他都不曾露面,2005年9月3号这天,因为我的病使自身大出血身上又身无分文,在联系不到他的同时,就打电话给他的表弟(之前联系不上他的时候,都是通过他的表弟来传话的,在9月3号以前,他的表弟每次都是在电话里面说他会在3号或者说是4号回来和我联系但是9月3号那天下午我在医院又一次打电话给他的表弟,对方却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说他还没有决定,我在一气之下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去到他的店里面和他表弟的女朋友发生了争执很凶的那种)后来他出现了,在4号那天他给了我8000元,当时说是做为宝宝的生活费和我的医药费的,当时他还答应帮我的儿子办身份证,一直到20号这天我都有打过电话联系他问问小孩办证件的事,但电话一直都是关机。我也有试着打给他的家人和朋友但都不告诉我,对方的联系方法,也找不到对方的人。9月21号这天,我再一次去到他的店铺拿回属于我自己的货以及那些货的进货单和已卖出货的钱,有的货已经卖出去了,没有卖出去的货已经拿回来了,但是卖出货的那些钱和进货单他那边就不给了,在我一再坚持要拿回的同时,他那边说上次给的那些钱就是卖货的钱,还说进货单不见了,从给宝宝的生活费和我的医药费变成今天给我卖货的钱。从05年1月开始到9月他就再也没有给过我生活费了,当初他的理由是他与前妻的孩子也长大了,但是离婚这么久了他没有尽过父亲的责任,现在他想弥补一下过去,所以会暂停我这边的生活费三个月,把心思和钱多用在那边一点, 我是一个很善良的女人,我也希望他能与他的那个儿子重新建产好父子关系,就同意了停付三个月生活费用的做法,但实际上他停了我9个月了。他于初期有付房租费。但于05年中停付任何费用。而他现在深圳经营店铺。9月21号这天我在他店铺拿回属于我自己货的同时得知他要把店铺转让出去.我不知道要怎么办,就算我做两份工现在我能免强的养的起宝宝,可是以后的路还很长要培养一个好宝宝,我真的没有那么多的钱,在说我的能力又有限.如果去打官司我又不知道从何入手,我又任何证据都没有,更找不到他的人.他的家人也不告放我他的去处.我不知道要如何追讨抚养和小孩办证件的事宝宝除了有出生证明那张纸外,什么证件都没有?我也不知道如果我在深圳打官司要怎样打?在说我现在也没有钱去打官司.如果在深圳打官司没有用,需要过去香港打官司又应该怎样打?我怎样才可以过去香港打官司?因为我是未婚妈妈.希望有懂法律方面的朋友可以给点意见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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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律援助中心,把情况和他们说说.还有就是你为什么不和他结婚呢,有个结婚证打起官司来要好办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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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就找人扁他,不过敲点钱倒比较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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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律弱小帮助所。我大概看了下,这种人要越早离开越好,免得伤心和受伤害,为以后的生活打算,狠很敲他一笔,不要留情,以此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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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身就是个垃圾。为什么那么多次流产却不跟他结婚?主要还不是看上他有钱?这种自己变相卖身的妇联怎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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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妇联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