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定型化契约?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其意义如下: 一、以一般条款为限: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可以分成一般条款及非一般条款两种。所谓定型化契约条款,系指一般条款而言,不包括非一般条款在内。 二、无固定型式:消费者保护法所称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于书面,其以放映字幕、张贴、牌示或其它方法表示者,亦属之。〈细则第九条〉 三、不一定记载于契约中:定型化契约的一般条款,原则上应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其未记载于契约中者,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应采下列方式办理,否则不构成契约内容,即该条款视为不存在,消费者可以不受其拘束。 1明示内容者:一般条款未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者,企业经营者应 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 2公告内容者:明示内容者有困难者,企业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公告其内容,并经消费者同意受其拘束。 3作为契约附件:具有上述情形者,企业经营者经消费者请求时,应给与契约一般条款之影本或将影本附为该契约的附件。 。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其意义如下: 一、以一般条款为限: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可以分成一般条款及非一般条款两种。所谓定型化契约条款,系指一般条款而言,不包括非一般条款在内。 二、无固定型式:消费者保护法所称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于书面,其以放映字幕、张贴、牌示或其它方法表示者,亦属之。〈细则第九条〉 三、不一定记载于契约中:定型化契约的一般条款,原则上应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其未记载于契约中者,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应采下列方式办理,否则不构成契约内容,即该条款视为不存在,消费者可以不受其拘束。 1明示内容者:一般条款未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者,企业经营者应 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 2公告内容者:明示内容者有困难者,企业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公告其内容,并经消费者同意受其拘束。 3作为契约附件:具有上述情形者,企业经营者经消费者请求时,应给与契约一般条款之影本或将影本附为该契约的附件。 。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其意义如下: 一、以一般条款为限: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可以分成一般条款及非一般条款两种。所谓定型化契约条款,系指一般条款而言,不包括非一般条款在内。 二、无固定型式:消费者保护法所称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于书面,其以放映字幕、张贴、牌示或其它方法表示者,亦属之。〈细则第九条〉 三、不一定记载于契约中:定型化契约的一般条款,原则上应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其未记载于契约中者,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应采下列方式办理,否则不构成契约内容,即该条款视为不存在,消费者可以不受其拘束。 1明示内容者:一般条款未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者,企业经营者应 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 2公告内容者:明示内容者有困难者,企业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公告其内容,并经消费者同意受其拘束。 3作为契约附件:具有上述情形者,企业经营者经消费者请求时,应给与契约一般条款之影本或将影本附为该契约的附件。 。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其意义如下: 一、以一般条款为限: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可以分成一般条款及非一般条款两种。所谓定型化契约条款,系指一般条款而言,不包括非一般条款在内。 二、无固定型式:消费者保护法所称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于书面,其以放映字幕、张贴、牌示或其它方法表示者,亦属之。〈细则第九条〉 三、不一定记载于契约中:定型化契约的一般条款,原则上应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其未记载于契约中者,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应采下列方式办理,否则不构成契约内容,即该条款视为不存在,消费者可以不受其拘束。 1明示内容者:一般条款未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者,企业经营者应 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 2公告内容者:明示内容者有困难者,企业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公告其内容,并经消费者同意受其拘束。 3作为契约附件:具有上述情形者,企业经营者经消费者请求时,应给与契约一般条款之影本或将影本附为该契约的附件。 。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其意义如下: 一、以一般条款为限: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可以分成一般条款及非一般条款两种。所谓定型化契约条款,系指一般条款而言,不包括非一般条款在内。 二、无固定型式:消费者保护法所称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于书面,其以放映字幕、张贴、牌示或其它方法表示者,亦属之。〈细则第九条〉 三、不一定记载于契约中:定型化契约的一般条款,原则上应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其未记载于契约中者,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应采下列方式办理,否则不构成契约内容,即该条款视为不存在,消费者可以不受其拘束。 1明示内容者:一般条款未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者,企业经营者应 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 2公告内容者:明示内容者有困难者,企业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公告其内容,并经消费者同意受其拘束。 3作为契约附件:具有上述情形者,企业经营者经消费者请求时,应给与契约一般条款之影本或将影本附为该契约的附件。 。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其意义如下: 一、以一般条款为限: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可以分成一般条款及非一般条款两种。所谓定型化契约条款,系指一般条款而言,不包括非一般条款在内。 二、无固定型式:消费者保护法所称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于书面,其以放映字幕、张贴、牌示或其它方法表示者,亦属之。〈细则第九条〉 三、不一定记载于契约中:定型化契约的一般条款,原则上应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其未记载于契约中者,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应采下列方式办理,否则不构成契约内容,即该条款视为不存在,消费者可以不受其拘束。 1明示内容者:一般条款未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者,企业经营者应 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 2公告内容者:明示内容者有困难者,企业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公告其内容,并经消费者同意受其拘束。 3作为契约附件:具有上述情形者,企业经营者经消费者请求时,应给与契约一般条款之影本或将影本附为该契约的附件。 。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其意义如下: 一、以一般条款为限: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可以分成一般条款及非一般条款两种。所谓定型化契约条款,系指一般条款而言,不包括非一般条款在内。 二、无固定型式:消费者保护法所称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于书面,其以放映字幕、张贴、牌示或其它方法表示者,亦属之。〈细则第九条〉 三、不一定记载于契约中:定型化契约的一般条款,原则上应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其未记载于契约中者,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应采下列方式办理,否则不构成契约内容,即该条款视为不存在,消费者可以不受其拘束。 1明示内容者:一般条款未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者,企业经营者应 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 2公告内容者:明示内容者有困难者,企业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公告其内容,并经消费者同意受其拘束。 3作为契约附件:具有上述情形者,企业经营者经消费者请求时,应给与契约一般条款之影本或将影本附为该契约的附件。 。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其意义如下: 一、以一般条款为限: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可以分成一般条款及非一般条款两种。所谓定型化契约条款,系指一般条款而言,不包括非一般条款在内。 二、无固定型式:消费者保护法所称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于书面,其以放映字幕、张贴、牌示或其它方法表示者,亦属之。〈细则第九条〉 三、不一定记载于契约中:定型化契约的一般条款,原则上应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其未记载于契约中者,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应采下列方式办理,否则不构成契约内容,即该条款视为不存在,消费者可以不受其拘束。 1明示内容者:一般条款未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者,企业经营者应 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 2公告内容者:明示内容者有困难者,企业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公告其内容,并经消费者同意受其拘束。 3作为契约附件:具有上述情形者,企业经营者经消费者请求时,应给与契约一般条款之影本或将影本附为该契约的附件。 。
热心网友
所谓定型化契约,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其意义如下: 一、以一般条款为限: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可以分成一般条款及非一般条款两种。所谓定型化契约条款,系指一般条款而言,不包括非一般条款在内。 二、无固定型式:消费者保护法所称定型化契约条款不限于书面,其以放映字幕、张贴、牌示或其它方法表示者,亦属之。〈细则第九条〉 三、不一定记载于契约中:定型化契约的一般条款,原则上应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其未记载于契约中者,依照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应采下列方式办理,否则不构成契约内容,即该条款视为不存在,消费者可以不受其拘束。 1明示内容者:一般条款未记载于定型化契约中者,企业经营者应 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 2公告内容者:明示内容者有困难者,企业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公告其内容,并经消费者同意受其拘束。 3作为契约附件:具有上述情形者,企业经营者经消费者请求时,应给与契约一般条款之影本或将影本附为该契约的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