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是精神病人,一天突然持刀追杀某乙,将某乙逼到一间旧房子里,某乙无处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某甲,致某甲的眼睛受了伤。某乙的行为属于() A.故意伤害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D.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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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应该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 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 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行为人损害某一合法权益,必须是出于避免较大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正当目的。 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根据题干符合第2和3成立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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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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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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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题干来看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都说有道理.正当防卫不再累述,紧急避险的话,乙用花瓶打的行为,确实是涉及到了第三者的利益,即以损失花瓶来保全乙的人身安全.也有说法是:如果乙知道甲为精神病患者,则为紧急避险;若不知道甲为精神病患者,则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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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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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因其对象是人,而紧急避险的对象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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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该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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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因为没有说某甲是在发病的时候追杀某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