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的情况是,我有一套房子在孩子的名下,但是我担心以后孩子结婚后的产权问题,想到过婚前公证,现在想问问,要是婚前公证后,这个房子还算是我孩子的私有财产吗?要是他们离婚的话房子还用给对方一部分吗?要是给的话需要多少年才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呢?另:婚前气公证的时候是不是还需要对方一起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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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可公证的,只要双方约定去公证处证明房子是你的私人财产就可,这样不会随着婚姻的持续而转变为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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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对房屋类不动产以产权所有人为最终确权的,这就是说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就是房屋的持有人。你想做个婚前公证,这需要婚姻双方共同到公证处办理,而非你印象中的你与儿子办理即可,因此,不做公证也罢。你的一套房子已经在孩子名下,他就是当然的所有权人,这在《婚姻法》第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因此,你没必要担心会在孩子结婚后,出现产权争议,即使发生婚变,房子的权属也是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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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做公证是很有必要的。关于第二个问题,可以说,你在你孩子结婚前把房子赠与他/她,公证是你把房子赠与你孩子作为你孩子个人财产的公证,不需要结婚的对方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