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是给李打工的,王是李的司机,有一天,李偷了公家的铁,李让王开车把铁卖了,王照办了,卖的钱,没有分给李,李只是照常拿工资,现在王和李都被抓起来了,王有多大的过错?应该付多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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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王是否真正知道是盗窃所得,如果不知道,就不认为是犯罪;如果知道,就是帮助犯,应受到处罚,可以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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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先王和李商量过此事,王在李偷铁后帮助销赃,王的行为就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可以按照刑法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王事先没有和李商量过此事,而是在偷后在李的要求下销售脏物,那么王的行为应认定为销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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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王没责任,因为他不知这铁是偷的还是买的。他是司机不是财务人员和材料员,如果李告诉他去偷铁那也不行,这不是物证,即便有人证明李确实说过这话也不行,因为无法断定是玩笑还是真的。只有李出具书面证明并由王签字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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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是从犯,因为其明知是盗窃物而帮助销脏,帮助了犯罪,应承但一定的责任,可以请求法院根据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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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人是共谋,构成共同犯罪2、李是主犯,王负责销赃,构成销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