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丈夫离婚,但又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几岁母亲比较容易得到抚养权,我又要有什么才能比丈夫更容易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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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婚姻法在线子女抚养离婚时的子女抚养问题 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一、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二、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 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当您的离婚子女现在的生活状况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长时,希望您能及时向您的律师咨询,以法律手段解决变更抚养关系问题。 三、关于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给付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抚养费的给付期间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 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再如,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经满了16周岁,并且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为孩子争取更多的抚养费,那么建议您及时与您的律师沟通,以保证您和您孩子的合法权益。 四、非抚养方对子女的探望权的保障探望权的立法基础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长久生活的感情 新婚姻法第一次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有探望权,抚养方有配合的义务。这无疑是立法的重大进步。 在以往的实践中,很多不懂法的当事人认为:夫妻离婚后,孩子随一方生活,就可以永远割断与另一方的关系,有些人甚至以不要抚养费为条件,提出与另一方永久断绝关系。事实上,子女与父母的亲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因为离婚而受到限制。探望权的行使正是基于亲属权而产生。 即便非抚养方与子女于实际上并没有血缘关系(收养子女、婚内非婚生子女等),也不能影响其探望权的行使,这是基于非抚养方与子女长期生活所产生的感情,这再次说明了立法的人性化。 探望权的行使 离婚时双方最好能就探望子女事宜达成书面协议,约定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行使探望权,这样既可以避免抚养方不配合探望,又可以避免非抚养方频繁探望对子女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抚养方拒不配合非抚养方行使探望权的,非抚养方可以提出探望权之诉。但对于探望权之诉的判决结果能否强制执行,法学界存在争议,这主要因为探望权属于人身权。例如,李某离婚后子女一直拒绝他的探望,为此他提出了探望权之诉,但由于子女不愿意被他探望,所以每月他行使探望权时都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种做法违背了被探望人的意愿,所以法院最后中止了探望权的执行。 探望权一定要本着对子女有利的原则行使,如果子女愿意探望,不应阻止探望;如果子女不愿意探望,也不宜强制探望。当然这是指十周岁以上有一定辨别能力的子女。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 《婚姻法》没有提出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探望权,但是现实生活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探望权的事情还是不少的。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应该从父母的探望权行使中得以行使,也就是说在非抚养方的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时一起探望。不宜单独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义提起探望权之诉。 五、子女姓氏问题子女有姓氏的权利 姓氏权是公民的基本宪法权利,《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可以姓父姓也可以姓母姓。离婚后抚养方在办理子女户籍和入学事宜时,利用自己的抚养权,实际上使子女改变姓氏的事情时有发生。既然姓氏是子女自己的权利,那么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随意改变子女的姓氏都是不对的。 以改变姓氏为由拒付抚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抚养方将子女的姓氏改随自己,非抚养方不能因此就拒付抚养费。 在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关系的处理上,还有很多边缘问题不能被上述五条所涵概,例如,涉及收养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问题,应针对个案与您的律师商谈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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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的经济状况比较好 那当然比较容易.....2.如果你更爱你的孩子 而你的孩子又到了可一自己选着跟哪一方 你孩子选你 那当然也是你3.或是你丈夫有什么不良喜好 可能伤害到你的孩子 如酗酒 好赌 那你也可以 以这些做为原因 给法院处理 应该也可以更容易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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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明自己的家庭环境或经济或哪个方面(最好是很突出)大大优于孩子他爸2、争取小孩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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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孩子的选择,在根据婚姻法,,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但实际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你此种情况,按工资的20%-30%给付显然不合理,也不利于培养子女的艰苦奋斗精神,因而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降低上述比例是应当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支付至18岁为止。但如满18周岁也即成年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仍应支付抚养费。没有法定义务支付如择校费、上大学等费用。 由于人民法院是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的原则,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次数、地点、交接等作出判决。因而你应收集有关你的生活、居住条件情况、与孩子的感情程度、孩子的生活作息时间安排,对方的条件等证据,以便更好地说明你的请求是合理的同时也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还要看你的经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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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时,是以「孩子的福祉及利益(welfare and interest of the child)作为依归,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所谓「孩子的福利」,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和需要‧过去的抚养安排‧孩子父母的经济能力‧孩子父母抚养及照顾孩子的能力‧孩子父母的行径和‧孩子的意愿。妻子切勿认为自己经济能力比丈夫弱,便打定输数。法庭考虑因素众多,兼且比较男女双方的优劣,例如丈夫不了解孩子,与他们少有沟通,归丈夫会带给孩子成长负面影响你可以根据这些来想办法,最好能够是男方性格暴戾的一面展现出来,是法官认为男方不适和抚养孩子.你可以参考 上有关这方面的知识.也可以和这个所谓的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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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尽量找出孩子由你来扶养的优势,同时找出他的不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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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孩子的抚养权,母亲有优先选择权。如果你感觉你的孩子跟你不跟他的父亲更合适,你能提供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那你就争取他的抚养权。1、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和一个好的环境;2、你的前夫放弃或你比他的条件更适合;3、孩子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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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是君子,跟他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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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方法就是去律师事务所!在那里可以找到你满意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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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看你对孩子的抚养是不是有利才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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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简单,在中国,讲得是感情,如果对簿公堂的话,你一定要用你的感情去征服,当然前提是要你的经济实力和你的他相当了!我建义你去看一下王朔的《我是你爸》,虽然里面没有直接的说到怎么打官司 ,可是在最后,做爸的最终拿到了抚养权,因为他在公堂上表现的感情和那种对儿子扶养的渴望,让他得到胜利不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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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应该从孩子出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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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来决定,当孩子有了自主能力应由孩子自己决定跟父还是随母。如果孩子还不满两岁时,为了照顾孩子的健康成长,一般都会判归母亲抚养。当孩子超过两岁时,则看双方的经济条件优劣.抚养能力强弱.对孩子的爱心大小来综合判断的。一般是以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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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男客毒死你就有抚养权了 最简单的办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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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两周岁内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后,孩子选择随父还是随母,两周岁到十周岁根据父母双方条件决定。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或者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等不良行为,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则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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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你丈夫的过错,或证明他不适合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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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真的要离婚吗?您的题目说“想离婚”,您还没有想好。您一定要想好,离婚,对您的整个人都会有很大影响,包括您的孩子和爱人。您一定要想好,离婚后,您能照顾好自己吗?您身体健康吗?能提供孩子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吗?孩子生病时,您有时间能照顾吗?您能给孩子至少两份爱吗?您能做到在工作时遇到困难和不快时而不会迁怒于孩子吗?若您能做到,还请您再三思量后,把自己放在孩子的位子上考虑一下,您会有如何感受呢?因为再小的孩子,都会有自己的感受。若您的丈夫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不爱孩子的人,那应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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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方法很简单,如果你的孩子已经12周岁,你要投其所好,博取他的感情。如果你的孩子还小,你和你的老公协商,我把所有的共同财产都给你,孩子给我;你对他说:虽然孩子跟我生活,但他还是我们俩的孩子。你就不心疼他的后妈孽待他?如果是他提出要离婚,你就威胁他:孩子不给我,坚决不离。到法院,就以死相胁。话说回来,只要你每星期去看孩子,带他出去玩,买零食给零钱,还怕他不认你这个妈?您说呢? 泓泾渔夫 200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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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的孩子有多大。一般来说,婴儿期尤其是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庭判决时会优先考虑判给母亲的,除非你有特殊原因不能抚养,如生活不能自理、严重传染性疾病、生活很不稳定、人身自由被限制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因。 其次,幼儿期孩子的抚养主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生活的环境、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等。同时考虑父母的意愿。这时你如果要得到对孩子的抚养权,建议你尽量搜集你的有利条件和对方的不利因素以供法庭判决参考。 再次,到学龄期,则要更多考虑孩子的个人要求。如果你的孩子正好处在这个年龄段,建议你要多注意培养你和孩子的感情,感情融洽时,孩子与你分开他(她)会感到痛苦,这是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他(她)也自然会努力争取与你一起生活。而融洽的感情也有利于你孩子的成长。 不知这样回答会否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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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孩子自己的选择!再者你要站在孩子的角度想他更适合跟着谁?不管孩子将来跟着谁,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母亲,不要忘记自己的责任!除了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外,更多的是个孩子母爱!如果孩子还小,你又没有抚养能力,可以先由父亲照顾。以后有能力了,再申请要回孩子!总之一切站在孩子的角度想!一切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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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孩子当作私有财产,一切都应该从孩子出发考虑,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才是最主要的。你们的离异不可避免地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伤害,不要因为争夺抚养权再去伤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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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简单,无法回答.如果真的有困难需要帮忙,请把具体情况发到我的邮箱里面.我来帮助你好吗?wenxinjian80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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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也是从你这个年纪来得,虽然是异性,但我要告诉你以下要求,遵守好的话,说不定这。 场官司也能打赢你先不要离婚,从不离婚到离婚的一段时间里,先抚养好孩子,并在孩子得到鼓励时给予一些鼓励,这样,孩子就会在你这一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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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位母亲,我想你一定会给孩子一个安定、幸福的家,让他(她)快乐的成长,如果真是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两个人最好心平气和的谈谈,不一定要离婚才可以解决问题的,你说是吗? 如果孩子幼小的话法院一定会判给母亲的,如果他(她)也经懂事了,这是由他自己决定的,你的情况说的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如何确定你能得到抚养权也就不好说。不过法律规定还是比较倾向母亲的,把你现在的优势归纳一下,也就是你得到抚养权的最大可能。 我也不赞成勉强维持婚姻,那样反而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希望你有一个正确的选择,最后祝你找到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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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比你的丈夫对孩子更好,孩子就会跟你,在抚养权上孩子有最大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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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住房,健康的身体,孩子由你抚养比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他不想抚养孩子,你就可以取得抚养孩子的要利。你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由你抚养孩子。如果是女儿未满五岁的话,当然由你抚养。如果孩子已满十岁,双方都想抚养的话,法院可能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般情况孩子由母亲抚养比较适合。你自己主张,法院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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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以内,而且如果经由法院判决的话,原则上偏向女方,因为孩子跟母亲在情感上和今后的教育上对孩子有利,世界上最伟大的还是母爱。相信我,孩子判给母亲一方的几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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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母亲,孩子对她来说是她生命中的全部,如果是以丈夫感情破列而离婚,那么孩子就是她唯一的寄托。那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呢?一个是在孩子的哺乳期,因为在哺乳期内孩子离不开自己的母亲,还有一个最有力的条件是,自己必须有一分固定的收入,如果你连自己也养活不起,拿什么来养活孩子,所以首先你得有一份工作,能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使他能够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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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对你来说真的很重要吗?第一:你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第二:你有没有打算在嫁人,如果你还想嫁人的话,有一个孩子会很不方便。第三:你的基础有没有你老公的基础强。第四:给孩子一个自己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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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个出自与单青家庭的小孩,我知道也同样理解你的心情。您只要可以确定,您做的决定对您的孩子好,他的没有伤害的情况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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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母亲,我理解你的心情,但在离婚过程中一定要慎重。首先,你要同孩子关系亲密,并能够独立教育孩子,这样在孩子可选择的情况下,你就占据了优势。其次,你要有自己的较稳定的工作,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孩子的父亲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在物质的丰富与否上会有很大的文章可做。第三,即使离婚也要保持平和的心态,让你的丈夫认可你对孩子教育的权威,平和的心态可以使你在离婚中获得更多的利益。第四,如果在哺乳期,对你是最有利的;孩子在三岁之前,对你也较有利,如要离婚最好在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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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经济能力,生活条件.生活方式,好过他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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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小孩和个人收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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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证明你有能力来抚养这个孩子。二。要证明你比你爱人方能给予孩子更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三。要证明对方不能抚养孩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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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常生活的观察可以看到,女方获得抚养权的远大于男方。孩子越小,越会判给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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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只要母亲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也就是有份比较安定的工作啦),法院都会把孩子判给母亲的。但是如果父亲方有证明母亲不适宜抚养孩子,比如母亲酗酒、吸毒等等,那法院会判给父亲的。当然如果你能提供证明,说父亲方有不良嗜好,或没有固定收入等等,也有助于你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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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权是人生权利中的一种,父母双方对子女都有扶养权和监护权。对待扶养权纠纷,法院一般的判决标准是哪边的环境对孩子以后的成长更为有利,主要是从住房、收入、生活习惯、是否还有子女等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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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但实际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你此种情况,按工资的20%-30%给付显然不合理,也不利于培养子女的艰苦奋斗精神,因而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降低上述比例是应当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支付至18岁为止。但如满18周岁也即成年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仍应支付抚养费。没有法定义务支付如择校费、上大学等费用。 由于人民法院是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的原则,对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次数、地点、交接等作出判决。因而你应收集有关你的生活、居住条件情况、与孩子的感情程度、孩子的生活作息时间安排,对方的条件等证据,以便更好地说明你的请求是合理的同时也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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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孩子的抚养权,母亲有优先选择权。如果你感觉你的孩子跟你不跟他的父亲更合适,你能提供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那你就争取他的抚养权。1、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和一个好的环境;2、你的前夫放弃或你比他的条件更适合;3、孩子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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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抚养孩子对孩子有利吗?孩子的生长和教育才是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