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开您好! 想了解国内员工被公司授予境外母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合同上授予价格为Grant Date的市场价,但授予合同双方签字日期为Grant Date之后一段时间。双方签字时市场价高于授予价格。 请问应如何缴税?谢谢!

热心网友

这确实属于比较特殊的所得问题,税法没有专门的规定.我认为,通常取得股票期权时,因为没有得到现实货币所得,故不纳税。只有转让期权时获得了现金所得时,要按财产转让所得纳税。财产转让数个人所得税税类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股票转让暂不收个人所得税。

热心网友

经典问题,推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