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进料加工复出口申报进口的原料,免交了增值税.后因各种原因,加工的产品改在国内销售,并补交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请问:补交的增值税能否作进项税抵扣?

热心网友

可以!补交的增值税能否作进项税抵扣,应有以下几个条件: 1、要有海关完税增值税缴款书; 2、确实提供有关对外支付款项的凭证(L/C,T/T,D/P) 3、要在取得缴款书凭证之日后的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4、要在税务网络上进行输入,报盘,或者出具专门报表。

热心网友

能 但是你必须有海关的缴税通知。它可以作为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