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在银行贷款按季计息,6月21日无法归还当期利息,已逾期,那么如果按复息计息,剩余的贷款利息应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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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每季度付一次息,那么每季度应该付的利息就是1097*5.841%/4=16.02万第三个季度没有正常付利息时,开始计罚息(如果协议里没有关于宽限期的条款),计息罚息的本金是原来的本金加上第三季度该付的利息,也就是1097+16.02=1113.02万。第四季度,应付的利息就应该是1113.02*罚息的利率/4(罚息的利率应该比正常的利率要高些,协议里会有)。以后的利息以此类推,每次到该付息而没付的时候,欠款本金要加上上期没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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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贷款是否到期,一、如果未到期,则分两部分计算: 本金生息:1097*5.841%*至今实际天数/360 利滚利:每季度产生的利息同样计算。二、如果已到期,则统一按照约定的罚息利率或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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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本金)*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