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刚刚成立的外贸企业,开业前的酬办费用一共20000多元,不算太多,而且不够计入固定资产,也就是一些桌椅板凳,我说问问税务局的专管员,他只要同意一次计入管理费用就行了。可老板要把这些费用留到明年去报,这样可以吗?我觉得跨年度了不行。还有问问企业的开办费是在企业开始经营的时候一次计入管理费用,还是有收入的时候一次计入管理费用呀。如果是后者,就没什么了,但如果是前者,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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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支出直接列入开办费,没必要进低值品计算,并在开始经营(不是有营业额)的当月转入管理费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做调整就行,由于是全额列入费用税前抵扣,企业只是纳税抵扣时间上的差异,不会多交所得税。况且,发生在今年的开办期间的费用,也不可以留在明年的在营业期间的当期费用支出,在严格的所得税审计里,这项支出不能进入明年的税前费用扣除,企业反而会多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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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 (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 (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的开办费应从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分五年平均扣除。贵公司的业务发生时候,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摊消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以后每月做相同的分录就可以了。注意将桌椅板凳的明细登记到低值易耗品的备查帐作为管理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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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开办费说不过去.按规定五年摊销,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是指股份制企业,但会计与税务对此规定又不同.其它企业经税务局批准也可一次性返销.除非你将这些东西入到开办费中.而在经营时做为低值易耗品入账.一年内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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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椅板凳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来进行分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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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费用记入开办费,开办后次月一次记入管理费用,月末转利润借方。03年规定不得分期摊销。会计和税务不一致,按会计走,年末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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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把你公司的2万多元的费用放入低值易耗品,分12个月进行摊销。我想2万多元的东西叫你公司在一个月内承担,税务局的做法明显欠妥。建议你可以和你老板商量一下,对税务专员进行一下“投资”,这样税务方面就不会太为难你了。毕竟你是新开公司 ,以后用得着税务专员的地方还很多。(2)企业开办费用在发生时挂帐,在经营月份的第一个月一笔摊销(小金额的话),也可以最多分五年摊销(金额大的话),我指的经营月份的第一个月是指你公司正式开始进行税务申报的那个月份。你公司2万元的钱有点不多不少。作为你老板想放到明年摊销可以理解。如果你决定将该笔费用放入开办费用的话,建议你同样可以将该笔开办费用分一年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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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桌椅板凳的费用可以作为低值易耗品来进行分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