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或体现的,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整的基本指导方针。
热心网友
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克制人类行为,而且使之尽量少地改变自然形成的水文地貌特征和生物群落。 这与我国现有的官定原则(楼上写的就是)很不相同。是以环境为主体的原则,而不是以人----具体说是占用环境资源的人----为主体。两个原则有本质区别。前者尊重自然,后者以自然环境为利用的目标。实际上,后者应该称为“环境利用原则”。
热心网友
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环保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对环保方面的社会关系实施法律调整的基本指导规范,是环保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主要有: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这一原则是指: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坚持这一原则,就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把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统筹安排。要反对“先污染后治理”的观点,反对把环境与发展对立起来,只要环境不准发展的“零增长”的观点。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我们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经济的一时发展。 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这一原则的核心是“防”,即着眼于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源,否则容易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结果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因为环境污染与破坏一旦形成,一般很难在短期内消除,尤其是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以后,不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是难以恢复的,有的甚至是无法恢复的,所以必须以防为主。“治”是解决已经产生的环境问题;针对造成污染的不同原因采取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才能变消极被动的应付为积极主动的防治。 3、谁开以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 这一原则强调了让污染和破坏环境与资源者承担责任。凡是开发利用自然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不仅有开发的权利,而且有保养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义务;凡是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都负有治理污染或补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如淮河治理中贯彻了谁污染谁法理的原则,各污染企业筹集资金,安装治污设施,排污达标,无力治污达标的只能停产。 4、依靠群众保护环境。 环境质量好坏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尤其是日益恶化的环境污染直接威胁着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每个公民都自觉地保护环境,这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保证。因此保护环境必须紧紧依靠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