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很让我烦恼,犹豫不决.6年前的我来京工作,恰巧应聘到了很多年前来京学习时一位老师的广告公司,于是顺利的留下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公司法人不是他,而是租赁经营的关系,他们双方磕磕碰碰还算愉快.我来公司的后3年,公司只有我们两个人,每年不少于200万(存利润呀),项目的核心是政府有人,这是他的牢固关系.当然他对我也不错,每月3000元(今年下半年涨800),另外有些提成什么的,一年下来里里外外10万吧.但是我烦恼的是:公司法人明年想同我合作,原因是他们越来越不默契,老师另外搞了个公司,法人觉得有转移资金等违约内容.当然这样我一是要担风险,另外可以有自己的事业,谁知道呢,这些都不好说.这些年客户是有一些,但是是否跟我走不好说.我也有自己的空间和能力开拓项目,无非是方法相同,另劈捷径.老师面对我今年托说客争取来的800元加新,曾说过:希望我能自己能独当一面干项目,这是委婉请辞的意思吗?面对机遇、挑战,还有诱惑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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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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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千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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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犹豫 机不可失 时不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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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犹豫了,接招!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