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南京的大专生(在读),前不久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大概内容如下:北京一个公司的懂事长(袁宝憬),用钱雇凶杀人,之后法院查出真相,今年一月份被判死刑,但由于他向国家捐献495亿人民币,法院紧急改判死缓,至今还没有执行死刑。试问“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我对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真的失望到极点了。【以上消息绝对真实】 问题补充:我敢肯定:内容绝对真实的,是在辽宁中级人民法院判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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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楼主看到的事太少了,所以才这样义愤这样的事情实在算不得啥了不起的你说的那个钱的数目太大,以至我都觉得改判死缓都太重了,最多3,5年意思一下就行了最后舒舒服服坐几个月班房,肯定出来在中国买一条人命其实要不了那么多的钱法律?对于受制于人的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制人的人,就几个字罢了,还不是想咋的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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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是对老百姓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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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信。不过“在法律面前未必是人人平等”到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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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谁让他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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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蛋吧,中国首富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死一个矿工才多少钱呀? 你有那么多钱也可以免死呀,这也算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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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真的,丫可真有钱,先买凶杀人,再买自己的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说的是人,别的东西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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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凶杀人就值495亿,不信,如果真那样,让他多杀几个,这几个人对国家得做多大贡献呀,让他来雇人杀我把,我要为国家经济做贡献,省得报国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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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指的。法律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之一,而国家机器又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请记住,法院的工作人员都是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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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是可能的,如果原告撤诉的话,法律也就不在追究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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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可以特殊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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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武汉当地报纸的消息,袁某某的财产并没捐给国家,而是留给了其现任老婆,所以报纸上的消息未必可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现在中国人治因素很大,必然会有各种不公平现象,反映出来总比封闭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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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老鸟!!! 请读懂老鸟这句话的意思法律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而国家机器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如果那人对国家.人民做出了重大贡献 而且活着还会继续....我想是可以特殊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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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有时成为谣言传播的平台,但大多是被谣言制造者用作增加可信度的工具。可能很多人近视,但决不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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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这种事情也TMD相信------495亿------有这么多钱还会落到这个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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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报纸也登了这件事。不过我没有放在心上,我只是对你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太赞同,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是平等地对待任何人的。所有打出这句话的国家都是在欺骗老百姓。马克思主义向来认为:法律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而国家机器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也就是说:法律是为统计阶级服务的,无论是哪个国家的法律,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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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一致,一致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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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的好,痛快。就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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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哪有这事!我就是沈阳的,辽宁中级人民法院就在沈阳,大家不相信台毒汉奸的造谣!这帮王八蛋为了舔他美国干爹的屁股什么屁放不出来,我呸,民族败类,人人得而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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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以经济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