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杀人凶手应不应该发通缉令?网上追逃是不是一样?追逃的资料除刑侦人员外的公安都查不到吗?我一个叔叔是收电费的,在2002年10 月1 日,因发现一个开店的偷电,他去阻止,却被店主喻某夫妇、其妻舅卢某夫妇乱刀活活砍死,死时年仅38 岁。凶手喻某有当官的亲戚,自己也有钱,犯案后既然扬言没有什么事钱摆不平的。也许真的是他的钱大于法,他神通广大,在犯案后取了三十万,不知道用哪里去了?但是,他三年没有被抓到,连通缉令都没有发。公安局告诉我们发了,也发了网上追逃。但是我们在外地查不到,我在当地的上一级公安要他们在网上查给我看,上面却没有。就在前几天,我质询公安局长为什么不发通缉令,为什么网上追逃在上面查不到,他解释说根据案情的需要来确定发不发,意思就是说这个案子的凶手不需要发通缉令,网上追逃发了但是只有刑侦人员才查的到,并给我看了两张追逃表,追逃表是两个男的凶手,女的就没有,这两张表上的身高不对,喻某身高172厘米上面却是165厘米,另外一个人的身高上面也是165厘米,我不知道哪个人准确身高,但是据认识卢某的人讲,绝对不是165厘米!!!我在当地的上一级公安要他们查给我看,上面却没有,给我的解释是只有刑侦人员才查的到。我想要懂法律的人来告诉我们,这样的凶手应不应该发通缉令?网上追逃又是怎么回事?追逃的资料除刑侦人员外的公安都查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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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应该发啊!你可以投诉到高一级公安机关,或者信访也可以点击公安部网站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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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般在抓不到人的情况下都发网上通缉令!此类案件的追诉期限一般是20年。 所谓通缉,是指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行为。通缉令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发布通缉令。根据刑诉法第123条第2款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跨协作区通缉重要逃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报请公安部发布。 网上通缉只是通缉的一种现代化形式。按规定网上通缉令除公安部的A级通缉令一般人可以在公安部的网站上看到外,其他的只有公安专业的网上追逃人员才可以看到!   你的情况可以在你指出错误他们人不改正的情况下直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注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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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通缉令,列于网上追逃对象.这类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就列于公安部门的重点对象,多箭齐发,使犯罪嫌疑人早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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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告诉你,这个凶手应该发通缉令。所谓的网上追逃,就是将逃犯的有关资料在公安网上发布,使得全国公安机关都能够在网上查到。逃犯的有关资料在公安网上都能够查到。你可以将逃犯的有关资料发到wlxxi@ ,可以帮你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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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发通缉令!这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