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丈夫结婚快两年了,在结婚后丈夫的父亲给他投资了20万往家里进了20万的白酒,由于婚姻期间屡次出现家庭暴力所以我们现在要离婚,进的那批白酒至今还没卖完,他已经卖了酒的钱都给了他父亲没有给过我,而丈夫却提出说这20万已经赔了或者赔了一部分,并要求我承担的赔款,请问律师我有没有责任承担这笔赔款,我应该怎么做我很希望您能帮助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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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仅就夫妻一方在经营所欠债务的责任承担作出具体规定,规定如下,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在本案中,如果丈夫是在投资酒时其父亲作为其的对儿子的个人投资,且卖酒所赚的钱并未用于家庭使用,而是交给了其父亲,所以这投资酒生意的赔款只能由你丈夫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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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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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20万元的投资是他的父亲赠送给你丈夫似的;还是合伙做生意的?是否亏损?你是很难知道的,同样他也很难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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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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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所赚的钱用于家庭开销的话,所产生的债伤就属于共同之债,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开销,而是自己消费了,则以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