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三峡移民搬迁到新城镇,当地政府承诺为其居住地修基础设施,但事隔一年多未动工,极大影响移民生产生活,且带来经济损失。作为移民舍小家卫大家的精神值得提倡。但时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请问如何提出行讼及民讼呢
热心网友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应先向当地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你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再向当地法院以当地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并且申请国家赔偿。并不需要提起民事诉讼。
热心网友
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起国赔偿,不需要提出什么附带民事诉讼。
热心网友
走民事诉讼就可以,可以追究当地政府违约的民事责任。移民时应当与当地政府签署安置补偿协议,不知政府承诺修基础设施是否在合同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