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一个门面,原承租户(副食)的合同06年2月到期,合同约定不可以转租。但现在他将门面给别人经营手机维修,据说协议都签了。我单位告之不能转租,可他说他是转向经营,是他和亲戚合资做生意。请问:1、怎么区别转租和转向经营? 2、合同到期我单位可以收回该房吗? 3、若他可以提供合资的证明,且以后签定合同还是他,我单位可以认同这样的行为吗?(这点很重要,涉及到全部门面的管理、内部职工的意见和单位的权威等等)
热心网友
主要要看你门当时欠的合同在 这方面怎么写的假如没涉及到这方面,那就很难说拉你去说也没用拉,假如你签的是06年2月到期。那就坚持以下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