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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网上有详细介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会考〔2005〕12号)规定,现就本市2006年度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满五年,以下同)。(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3、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05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包括星期六、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四、报名办法 1.2006年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行网上报名办法,试点地区为卢湾区、南汇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可选择任一试点地区进行网上报名,原则上考试也将安排在相应地区的考场。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详见上海财税网有关公告。 2.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持身份证复印件,填妥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照片二张(一次性快照除外),于规定期限内到各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各区、县报名点地址及电话附后)。 3.对于2005年在本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二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出示原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4.对于2005年在外省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二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出示原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 五、其他事项 1.为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及诚信体系建设,本市报名办法继续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的,根据财政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 3.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40元、考试用书征订款等各项费用在报名时均一次付清。 4.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在选择培训学校时可以通过上海财税网站查询有关备案学校(查询时间:2005年10月)。 5.上海财税网站网址: 六、各财政局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址: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3号楼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成人教育学院54242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