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有特大型企业工作,前段时间领导让我自己找地方(本人工作很好,没有犯错误),但是还没有找到,而且花费了不少的金钱,期间该领导说给我找了个工作(他是在饭桌子上和别人讲的,后来我只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现在整个单位的人事关系已经冻结,在我所在单位没有任何部门和人员正式口头或书面通知我的情况下,但是已经有几个月给我开的工资只有每月17.67元,生活已成问题,我想尽快工作,并且我的损失要回来,有什么好办法,或者有同样的案例和经历的朋友,请您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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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有进入破产清算状态,企业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向职工发放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企业在未经任何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将工资扣减为17.67元,更是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神情,请求裁决: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克扣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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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给我开的工资只有每月17。67元,不要说17元就170元也不能维持正常开支。生活怎么样过~~?????? 唉。。。。。。。。教你个较好的方法。。。 只要没有进入破产清算状态,企业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向职工发放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企业在未经任何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将工资扣减为17。67元,更是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神情,请求裁决: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克扣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国有特大企业跟职工都签有劳动合同的,你可仔细看一下劳动合同上的条款,再找领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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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国有特大企业跟职工都签有劳动合同的,你可仔细看一下劳动合同上的条款,再找领导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