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仍然是朋友,我们没为此红过脸,但事实上他恐怕难以东山再起,几年后我向他儿子要债可不可以?有法律保障吗?我该有什么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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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有句俗话叫“父债子还”,但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父亲欠你的钱只能以他的财产还给你,你不能要求其儿子还你的债务。二、如果他的儿子自愿还给你,那当然可以。三、如果他的儿子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话,你可以叫他们父子两个人都在欠条上写上他们的名字,那么你就可以向他的儿子主张权利了。如果他的儿子未成年的话,即使写了欠条也不能向其讨债。我是律师,若仍有疑问,可给我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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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如果所借之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的,那么可以要求用家庭共同财产来偿还.但是如果你的朋友几年后不在了,你要求他的儿子来偿还的话,他的儿子也只有在他继承他父亲遗产的范围内,替他父亲偿还的义务,超出遗产以外的债务,他的儿子可以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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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俗语,亲兄弟,明算帐。连亲兄弟尚且如此,何况还是朋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古往今来,流传至今,莫非你想改个规矩?如果你顾惜朋友情,且明知他难以东山再起,完全可以放弃债权,而不要将算盘打到朋友的儿子身上,法律不支持所谓的“父债子偿”。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既然还想要回属于自己的债权,建议你不妨让你的朋友重新书写借条,明确还款时间,作为原借贷时效中断的凭据,然后根据需要,要么在两年时效到来前,让你朋友再重新书写借条,要么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