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这家公司,上个月9月5日开始上班,公司是次月18号左右结算并发放前一个月1号到31号的工资。这个月18号并没有发放,财务说是国庆节长假导致发放延缓,结果到今天27号也没发,都几乎白干两个月了。我成功面试了一家更好的公司,明天也就是28号就开始上班,所以我没法提前通知公司,只有今天直接提出辞职。试用期是两个月,我还没干满,我没有和公司签订过任何合同,根据劳动法我是否可以在今天立即领到这将近两个月的工资?是否不需要些什么辞职申请书和合同?据我所知,公司前面两个离职的员工,也是离职的次月18号左右发工资的时候,自行来领取的。这样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如果老板也要我过几天来领上个月的工资,下个月18号左右才来领这个月的工资,我是否有法可依让他今天立即给我?请各位兄弟姐妹尽量详细告诉我,谢谢了。
热心网友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联系,让他们出面协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