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还有7天到期,单位说开除不给工资,我又没有损坏单位的东西,这种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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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1条来看,开除是企业行政给予违反劳动纪律只的最高,最重的行政处分,只能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而又屡教不改的确人才才干给予开除处分.开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1.劳动者具有国务员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1条所规定的违纪行为.2经批评教育部门不改3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备案.4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做出开除处分从你所述,你公司在开除你之前并没有经过2.3条的程序,更何况你似乎没有什么大的违纪行为吧!所以它是不能开除你的 其次,开除则视为劳动合同撤消.司法解释39条也只是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开除属于此条范畴),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因此,根据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你应该可以得到和自己劳动相符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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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只要你没有重大的违纪违法的情况,单位无权开除你,而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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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不能随便开除职工的,只要你没有重大违纪,他的开除就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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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企业无权开除员工,(国有企业可以),企业只能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依法解除合同的,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的办法:向企业所在的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可以以企业为被告向企业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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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是企业对员工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分,作出这种处分的前提是,员工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其中包括:受刑事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以及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而非你所说的仅是没有损坏单位的东西这么简单。因此,你应反思是否有可能导致单位对你进行处罚的的行为,如果没有,那么单位无故对你作出开除决定,是违反劳动法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撤销。由于你的合同只有7天就到期,估计在你交涉期间可能就已超期,因此建议你就单位的错误决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1、撤销开除决定;2、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补发克扣工资并支付25%经济补偿金;3、支付违法开除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月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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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违反了合同或单位的有关规定,单位与你解除合同关系是对的。二、如果你没有违反合同或单位的有关规定,或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与你解除合同关系是错误的,是违法的。三、你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投诉;四、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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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严重违反法律或者有关的制度,否则单位无权开除你。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反映。若还不能解决,可以到法院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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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对,先和单位协调。不行的话,可以到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