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涂销票据和空白票据的法律效力分别是怎样的?请详细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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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涂销是指将票据上的签名或其他记载事项加以涂抹或消除的行为,如汇票的付款人将其他记载事项加以涂抹或消除的行为,如汇票的付款人将其在汇票上记载的“承兑”字样涂去,持票人将其前手签章涂去等,都属于票据的涂销行为。 票据涂销具有以下效力:   (1)由票据权利人故意所为的票据涂销的效力。如果票据权利人故意涂销票据上记载的事项,那么该权利人便丧失其在该涂销部分的票据上权利。如持票人A故意涂销背书人B的签名,B因此可解除对票据所负的担保责任,持票人也不得向B行使追索权。   (2)由权利人在非故意的情况下所为的票据涂销的效力。如果票据权利人涂销票据并非出于故意,则该涂销行为不影响票据的权利。如持票人由于不小心将墨汁涂抹在票据上,而涂销了票据某记载事项。   (3由非权利人所为的票据涂销的效力。由非权利人所为的票据涂销行为,无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故意,都不影响票据的权利。但如果非权利人故意涂销票据上的签名或其他应记载事项,而记载上他人的签名或变更其他记载事项,则构成票据的伪造或变造行为。   (4)关于票据涂销的举证责任。票据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如就涂销与债务人发生争执,权利人如果主张涂销是权利人非故意所为或非权利人所为,该权利人应对此负举证责任。空白票据是指出票人只在票据上签名,将票据上其他应当记载事项中的全部或者若干事项授权持票人完成的票据。空白票据的效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空白票据是尚未生效的票据空白票据是票据效力尚未确定的票据,在被授权人补记完整之前,它是未生效的票据,而不是无效票据。无效票据是票据自始无效,今后也不可能发生法律效力。在空白票据补记完整之前,空白票据不能流通、转让,也不能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当空白票据被补记完整后,空白票据就成为已完成票据,从而发生法律效力。 2、空白票据经补记完整后其法律效力应追溯到出票时空白票据经被授权人补记完整以后,其补充权产生溯及力,可视为出票人本人之行为,因此票据效力自出票时产生。如果空白票据最终未被补记完整,则它始终不发生法律效力。被授权人在行使补充权时,应当依据与出票人之间的约定来行使补充权,如果被授权人逾越授权范围而进行补记,则被授权人不得以其补记文义向出票人主张票据权利,此时出票人可以被授权人违反约定为由提出票据抗辩,但出票人不得以此为由对善意票据受让人提出抗辩。。